签了合同却心里不乐意,这合同到底有没有效?这得看具体情况。
通常,合同在双方签了字或者盖了章后就成立了,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从成立时就生效。要是签字是你真实想法,之后再说不同意,合同还是有效的,毕竟签字就代表你认可了合同内容。
但有些情况,合同可能无效或者能撤销。要是你是被人骗了或者被胁迫才签的合同,不是出于真心,那你有权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撤销之后合同就从一开始就没效了。比如有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用虚假信息骗你签合同,又或者用暴力、威胁让你签。另外,要是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或者双方是恶意串通来损害别人合法权益,这样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所以,签了合同但心里不同意,合同不一定有效。得综合看看有没有影响合同效力的法定情形。要是你觉得合同有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合同,以此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