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者是能依法拿到经济补偿的。这经济补偿怎么算呢,得看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除此之外,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要是逾期还不支付,单位就要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先和单位协商一下。要是协商没结果,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