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一般不用全额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基于劳动合同,形成了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员工在干活的过程里造成了损失,得分不同情况来定赔偿责任。
2、要是员工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才造成损失的,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说的“故意”,就是员工明知道自己这么干会有损失,还主动去做,或者对结果听之任之;“重大过失”就是员工连普通人该有的小心都没做到。不过就算是这样,也不一定要员工赔全部的损失。具体赔多少,要综合好多方面来考虑,像员工犯错的程度、工资收入,还有用人单位在管理上有没有漏洞等等。
3、要是员工只是有点小失误,一般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毕竟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很难一点错都不出,而且用人单位靠员工的劳动赚到了钱,也得担点经营上的风险。就比如说员工操作机器的时候,因为经验不够,出了点小差错,导致了一点小损失,这时候让员工全赔就不太合理。
4、在实际情况中,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把员工要赔偿的情况和标准写清楚。但这个规章制度得合法合理,还得经过民主程序来制定,并且向员工公示。要是单位和员工在赔偿的事儿上有了矛盾,可以商量着解决,或者走劳动仲裁,也可以去法院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