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进行终局裁决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两类争议的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并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总和的争议;另一类是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要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符合上面的规定,比如确认劳动关系后涉及的经济补偿金额没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金额,仲裁委就能够做出终局裁决。终局裁决一旦作出就马上生效。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对终局裁决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想要推翻终局裁决就难一些。只有在能拿出证据证明裁决存在一些特定问题,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所以说,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能不能进行终局裁决,得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