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很多人会听到“N + 1”赔偿,这到底是啥意思呢?
简单来说,“N + 1”赔偿就是单位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给的一笔钱。这里的“N”是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也就是给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那就只需给半个月工资。比如,有人入职不满一年,要是满了六个月,“N”就是一个月工资;要是没满六个月,“N”就只有半个月工资。
而“1”指的是代通知金,数额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来算平均工资。不过有个特殊情况,要是员工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大家要注意“N + 1”赔偿的这些计算方法,在遇到劳动纠纷时,才能清楚知道自己该得多少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