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能因为员工不缴社保就随时把员工开除。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得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去社保经办机构给员工办理社保登记。
员工不缴社保,很多时候是自己不愿意,比如想让企业给现金补贴来代替社保。但这种约定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要是企业想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得按法定程序来。一般来说,企业得先和员工沟通,让员工配合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并且告诉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缴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只有在企业书面通知或者合理催告后,员工还是明确拒绝配合办理社保手续,严重违反了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让企业面临重大法律风险,企业才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这里要注意,企业的规章制度得内容合法,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还得向员工公示。所以,企业可不能随随便便因为员工不缴社保就把人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