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用人单位可要重视仲裁程序。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要是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在仲裁时迟到或者直接缺席,仲裁委员会有权作出缺席裁决。
缺席裁决就是说,被申请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允许中途退庭,仲裁庭照样可以依法作出裁决。这对用人单位可不利,意味着它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等权利。仲裁庭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裁决。
就算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满,虽能在符合条件时向法院起诉,但如果缺席裁决时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法院通常会维持仲裁裁决。
因此,用人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按规定时间参加仲裁庭审。要是遇到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实在没法按时到庭,一定及时跟仲裁委员会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否则,可能会面临不利的仲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