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来的,那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经济补偿给多少,得看劳动者在单位干了多久。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工资太高,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给,而且最多给十二年的补偿。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要给劳动者开解除合同的证明,还得在十五天内给劳动者办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经济补偿要在劳动者办完工作交接时支付。
要是用人单位不给经济补偿,劳动者也别怕。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