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区业主不清楚,其实部分物业收入是归全体业主的。按《民法典》规定,建设单位、物业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掉合理成本后,都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里常见的这类收入有三种。一是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像电梯、外墙广告;二是公共区域场地租赁收入,比如把小区空地租出去办活动;三是部分停车位收益,改造业主共有区域来的停车位,收益扣成本后归业主。
但不是所有物业收入都这样。物业费是物业提供服务的报酬,不属于业主共有收入。共有部分收入怎么用、怎么分,一般由业主大会或业委会决定。常见用途是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可要求物业定期公布共有部分的经营和收益情况。大家多留意这些事情,保障好自己应得的权益,要是有疑问,也能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