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是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
先说过失性辞退。要是员工在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能力不达标等,企业能解除合同。还有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像经常无故旷工、损坏公司重要设备等;或者因为工作严重失职、搞营私舞弊,让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比如泄露公司机密,导致公司业务受损。另外,如果员工同时在其他单位工作,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公司让其改正还不听;又或者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劳动合同无效,以及被法院判了刑事处罚的,企业都能直接解除和他们的合同。
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也有。假如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干原来的工作,重新安排岗位也没法胜任;或者本来工作就不行,经过培训或者岗位调整,还是不能把工作做好;还有就是签合同的时候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大变化,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公司和员工商量也没达成一致,这种时候企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
经济性裁员一般是企业面临困境。比如企业要按照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困难得厉害,或者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即便变更了劳动合同还是得裁员。遇到这些情况,企业要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听意见,然后把裁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
法律建议: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比如员工违纪要有记录、工作不达标要有考核等。而且要按照法定程序来,不然可能面临劳动纠纷,要承担赔偿责任。员工要是遇到企业不合理解除合同,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