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申请离职,通常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法律没明确这个“通知”是不是得用书面形式。
从实际情况来看,为了方便举证和避免纠纷,我建议试用期员工以书面形式申请离职。书面离职申请能清楚地表明员工离职的想法和时间,这样企业就能更好地安排工作交接。而且,有了书面申请,能有效避免双方在离职这件事上出现争议。
要是以后发生了劳动纠纷,书面离职申请可以作为员工已经按规定提前通知的证据,能保障劳动者自身的权益。当然了,如果员工确实没有用书面形式申请离职,不过能通过其他方式证明自己已经提前三天告知了用人单位,像聊天记录之类的,那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所以说,试用期员工离职时尽量用书面申请,但如果没办法提供书面的,有其他能证明通知过的材料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