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关系转移协议后到底要不要再签合同,得看实际情况。
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一般是用来明确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从原来的用人单位转到新用人单位这些事儿,像工作年限怎么承接、工资待遇如何等都会写在里面。要是这个协议把劳动合同该有的必备条款都涵盖了,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做啥工作在哪工作、上班时间和休假安排、工资给多少、社保怎么交等等,把双方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都写得明明白白,那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协议就可以当作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不用再另外签啦。
但要是劳动关系转移协议没把劳动合同必要条款都写全,只是说了说劳动关系转移这回事儿,比如说没讲清楚具体在哪个岗位工作、工资到底给多少,为了避免后面出现纠纷,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双方就得签一份新的书面劳动合同。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得签书面合同。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