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后,就算公司没给保密费用,保密协议通常还是有效的。这是因为保密是一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定义务,就好比借了别人东西要还一样,是理所应当的。哪怕公司没给保密费,员工也得按照保密协议的要求,对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从法律层面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那一刻起就生效。保密协议一般是公司和员工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就是有效的。
但要是保密协议里有竞业限制条款,情况就不一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在竞业限制期间,公司得按月给员工经济补偿。要是公司没给这笔钱,员工可以提醒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过了合理的时间还是不给,员工就有权利解除竞业限制约定,不用再受这方面的约束了。不过,保密的义务还是得继续履行。
要是员工遇到公司没给保密费或者竞业限制补偿的情况,可以先和公司好好商量,要求支付费用。要是商量不通,也别慌,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既能让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也能让公司明白,不遵守法律规定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