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想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离婚的时候房产已经明确归男方,之后再加女方名字,从法律上来说,这就相当于男方把一部分房产送给女方。这时候,双方得都愿意,然后签订一份赠与协议。签好协议后,两人带上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协议这些材料,到当地管不动产登记的地方,去申请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不过办理过程中要掏点钱,像契税之类的。
要是离婚的时候没对房产进行分割,那就先得弄清楚双方各自在这房子里占多少份额。可以两人重新商量,签个财产分割协议,也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来定。确定好份额后,拿着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证、判决书还有身份证等材料,一块儿去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加名。
办理加名有几个要点得注意。所有提交的材料都得是真的、有效的,要保证这房子的产权清楚,没有啥纠纷或者问题。另外,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还清,得先得到贷款银行的同意。因为只要贷款没还完,银行对房子就有一定的权利,没经过银行允许,不能随便改房产证上的名字。建议大家在办理前先了解当地具体政策和流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