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期间因病死亡,通常不算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因病死亡不在此列。
不过,要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视同工伤。这里明确要求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下班途中发病,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事情也不是绝对的。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工作原因临时处理工作事务时突发疾病死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实际认定工伤时,要结合具体证据和事实,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或家属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作,以便准确认定是否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