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发工资却签了无纠纷协议,这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要是签协议的时候,双方都是真心实意的,也不存在欺诈、胁迫这些不正当手段,那这协议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但现实中,很多劳动者是在被用人单位忽悠、威胁的情况下签了协议。比如说,用人单位用辞退、不给开离职证明这些事儿吓唬劳动者,让他们不得不签。遇到这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是有办法的。他们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这份协议。
劳动者要是能拿出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啥的,证明用人单位有欺诈、胁迫的行为,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被坑了的一定时间内,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协议一旦被撤销,就从一开始就没了效力,劳动者还是能要求用人单位把欠的工资给补上。
可要是劳动者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签协议的时候是被逼迫的,那协议就可能被认定是有效的。这时候劳动者再想去要工资,可就麻烦了。所以,劳动者平时得留个心眼,注意收集和工作、工资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真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