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离职时当年年假全休完了,处理方法得区分不同情况。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累计工作1到10年的,年休假有5天;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能休10天年假;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达15天。
2、若员工离职时把当年应休的年假都休完了,而且其实际工作时间对应的应休年假天数和已休的天数相等或者更多,那企业就不用再额外处理了。
3、要是员工已休的年假天数比按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折算出来的应休年假天数多,企业也不能因此扣回员工已休年假期间的工资。毕竟年假是员工依法能享受的权益,相关规定没给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扣回工资的权力。不过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里合理规定,对于提前把超出应休天数的年假休完就离职的情况,在招聘、录用等环节综合考虑,以此降低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