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用工里,签书面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就要多给劳动者发工资。这多出来的工资,其实就是在正常工资之外,再额外给一倍当作赔偿。
赔偿的开始时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第二天算,到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天截止。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开始满一年了,都还没和劳动者签合同,那可就更严重了。除了要支付前面说的双倍工资,还会直接被当作从满一年的当天起,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得马上和劳动者补签书面合同。
给大家举个例子,如果有员工入职3个月,一直没签合同,那公司除了要给第一个月的正常工资,还得额外再给2个月工资赔偿。要是劳动者遇到单位没签合同的情况,有不少办法能维护自己权益。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说开,要求赔偿;要是协商不成,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专业人员来处理;还能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总之,劳动者要积极行动起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