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N + 1”赔付里,“N”是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1”就是代通知金。员工要拿到“N + 1”赔付是有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在下面几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给“N + 1”赔付。
- 要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干不了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单位要么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要么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没办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之后,还是不能胜任。那单位就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给代通知金,然后才能解除合同。
- 签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让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员工商量变更合同内容也没达成一致。这种情况同样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给代通知金。
2、要特别留意,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得支付赔偿金,金额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