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快结束时终止合同,补偿情况因情形而异。
要是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解除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单位得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招聘时明确设定了录用条件,还有客观证据显示劳动者没达到条件。
要是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能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在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试用期快结束时终止合同有没有补偿、补偿多少,关键在于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责任主体。当遇到这类问题,劳动者要先确定自己的情况属于哪种,若认为单位违法解除,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权益;用人单位则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操作,做好证据留存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