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过程中,竞业协议补偿金可不是能随便定的事儿。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里说好保守单位商业秘密和跟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内容。对于要承担保密责任的员工,单位能在合同或保密协议里和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还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每个月给员工经济补偿。
虽然法律允许单位和员工商量补偿金的数额,但这可不意味着能想给多少就给多少。要是双方约定的补偿金太少,就可能被认为是不公平的。在实际的司法情况里,如果双方没约定经济补偿,可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的义务,那单位就得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每个月给员工补偿,而且这个数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就提醒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约定竞业协议补偿金的时候,一定要公平合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能为了省钱故意把补偿金定得很低,不然可能面临法律风险。而劳动者要是发现约定的补偿金过低,可别吃哑巴亏,有权向法院请求调整,以此来保护自己该有的权益。总之,签竞业协议时对补偿金可得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