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就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按照法律规定,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签了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有权利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来说,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订立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在续订劳动合同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得和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要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跟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天开始,用人单位得每个月给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不过有两种情况要注意。一是如果第三次签订合同时,是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就不能再强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二是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是从《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开始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才开始计算的。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要留意自己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特别是连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当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要主动和用人单位沟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要收集好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给用人单位的建议是,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