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少劳动者认为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自然是长期合同了,其实并非如此,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得看看劳动者有没有以下这些问题。要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就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又或者工作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那都不能直接认定为长期合同。还有,劳动者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单位提出后还不改正;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让单位签合同,导致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工作能力不足,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出现这些情况也不行。
要是劳动者没有上述问题,等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合同,只要劳动者没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就应当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给劳动者提个实用建议,在签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要留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出现可能影响签长期合同的情况。也可以多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