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妊娠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有两种方式来维权,赔偿情况也不一样。
第一种,女职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单位同意继续履行,那女职工就能正常享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还有福利待遇,就跟没发生这事儿一样。
第二种,如果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给大家举个例子,有位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了3.5年,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单位违法解除了她的劳动合同,那她能拿到的赔偿金就是5000元×4×2 = 40000元。不过在实际情况里,具体的赔偿数额还得结合个人实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