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售假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下面给大家说说关于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
如果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产品里动手脚,比如掺假、把假货当好货卖,拿次品冒充好货,或者用不合格产品假装成合格产品,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会被立案追查。
1. 卖出去的伪劣产品销售额达到了5万块以上。
2. 伪劣产品还没卖出去,不过这些没卖的货价值达到15万元以上。
3. 已卖出去的伪劣产品销售额不到5万块,但是把这已销售的金额乘以3倍后,再加上没卖出去的伪劣产品货值,总数加起来达到15万以上。
接下来解释一下一些常见的造假手段。“掺杂、掺假”就是在产品中加一些不该有的杂质或者东西,让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自己标注的质量标准,让产品该有的使用功能降低甚至没了。“以假充真”就是拿没有某种使用功能的产品,假装成有这种功能的产品来卖。“以次充好”就是用等级低、档次差的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的产品,或者把残次品、废旧的零配件拼一拼、装一装,当成正品或者新产品来卖。“不合格产品”指的就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随着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认定和打击力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强,商家们一定要合法经营,别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