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每两年必须调整一次人社部印发《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作为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政策依据。《意见》指出,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此次调整强调,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兼顾不同地区待遇差别,按照基金省级统筹要求,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目前,伤残津贴等待遇多数地区一年一调,有的二年一调。结合各地情况,并考虑调整机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意见》规定原则上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人社部这位负责人介绍。对于调整工伤待遇是否会给工伤保险基金带来影响,这位负责人解释:“我们请研究机构对基金支出的影响进行评估后认为,调整方案设计较为科学,总体不会降低工伤职工的待遇,不会造成基金支出的大幅波动,不构成基金支出风险,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