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要是单位在医疗期内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就得接着履行;二是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就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的,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医疗期结束了,劳动者既不能干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按前面说的标准给经济补偿。
劳动者要是在医疗期内被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让单位改正错误。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时候,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自己处于医疗期、工资水平等方面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