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里,劳动者上下班受伤和劳动关系不同,不适用工伤认定程序,一般按双方过错担责。
要是提供劳务者上下班途中自己不小心受伤,接受劳务方没过错,通常不用担责。但要是接受劳务方有错,比如没提供必要劳动保护措施,就得按过错程度赔偿。
如果是第三人侵权,导致提供劳务者上下班受伤,那提供劳务者能找第三人要侵权损害赔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合理费用都能主张。要是第三人跑了或者赔不起,接受劳务方对损害有一定过错,提供劳务者也能让其适当补偿。
出事后,双方可以先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协商不下来,提供劳务者可以收集证据。证据有医院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劳务合同等。之后,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再判决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