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也可解除。
你递交离职申请已满一个月,从法律上讲,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已解除,你有权离职。要是公司不让走,可这样维护权益。
先和公司沟通协商,明确告诉公司,你已按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关系依法已解除,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像开具离职证明、结算工资、转移社保和档案等。
要是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查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投诉时,要准备好能证明你已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的证据,比如离职申请邮件、书面离职申请的签收回执等。
要是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后还是解决不了,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已解除,还要求公司办理离职相关手续。因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给你造成损失的,你能要求公司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