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争议仲裁书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有强制执行力的,另一种得看具体情况。
2、先说终局裁决的仲裁书。要是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里没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裁决,等仲裁书生效了,它就有强制执行力。这时候劳动者能拿着生效的仲裁书,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呢,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能证明终局裁决存在一些法定问题,像适用法律法规错了,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之类的,那它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旦申请了,仲裁书的执行力就先停一停,得等法院审查完再说。
3、再是非终局裁决的仲裁书。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都没去法院起诉,仲裁书就生效了。这时要是有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书就有了强制执行力。但要是有一方在规定时间里去法院起诉了,那仲裁书就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了,这个纠纷得由法院来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