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经济补偿金,出差补助一般不包含在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里说的平均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也就是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货币性收入之和。
但出差补助性质比较特殊,它主要是补偿劳动者出差时额外支出的费用,比如差旅途中的交通、食宿费用等等,并非劳动者正常劳动所得的工资收入。所以在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通常不会把出差补助算进去。
具体计算经济补偿金,得先算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各项工资性收入总和,再除以十二,得到月平均工资。之后,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每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也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了解这些计算方式,能帮劳动者在遇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清楚自己该得多少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