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里,劳动合同到期后没续签书面合同是常有的事儿,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要是用人单位不打算续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不过要是单位维持甚至提高了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来和劳动者续签,劳动者自己不同意,这种情况单位就不用给补偿了。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
要是劳动者还在单位继续工作,而单位从合同期满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单位就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要赶紧和劳动者补签合同。要是劳动者不愿意和单位签书面合同,单位就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还给经济补偿。
要是到了一年还没续签,那就等于从满一年的当天开始,单位已经和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得马上和劳动者补签书面合同。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好好商量。要是协商没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帮忙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