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里,有些公司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没和员工签订劳动协议 ,但只要员工实际上为公司干活,给公司创造了价值,这样员工就算是公司正儿八经的员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公司让员工开始干活那天,劳动关系就正式建立了。确立劳动关系主要看实际用工情况,而不是有没有签书面的劳动合同。
要是公司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判断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参考这些东西:工资支付记录或者工资发放表、社保缴费记录,这些体现了公司给员工发钱和保障的情况;公司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之类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员工填写的公司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时的记录;上班的考勤记录;还有其他同事的证言等。
要是公司没和员工签劳动协议,员工从开始工作第二个月起,能要求公司多支付一份工资,不过这个额外的工资最多可以要十一个月。要是遇到劳动方面的纠纷,员工可以把前面说的这些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东西收集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来保障自己该有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