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案子在证据都交齐之后,仲裁委的处理时间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通常来说,仲裁委从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算,得在45天内把案件审理完毕,并且给出裁决结果。要是案情比较复杂,需要延期处理,经过仲裁委主任批准之后,可以延长不超过15天,而且必须书面通知当事人。
2、这么算下来,从受理案子到最终结案,正常就需要45天,最多呢也不会超过60天。要是到了时间仲裁委还没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就可以把这个劳动争议的事情告到法院去。
3、这里得留意一下,计算时间是从仲裁委受理的日子开始算,可不是证据交齐的日子。不过证据都交齐了,对仲裁程序顺利推进是有好处的。
4、要是在仲裁过程中出现鉴定、公告这些特殊情况,这些时间是不算在上面说的仲裁审理期限里面的。所以,实际花的时间可能会受到好多因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