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和全日制用工有别,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约,通常不用特别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非全日制合同期满没续约,双方不再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劳动关系就自然终止。要是劳动者继续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认可,就算没续签书面合同,实际上也形成了新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双方依然受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法律规定约束。即任何一方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该劳动关系,同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给大家的建议是:用人单位在非全日制用工管理中,要清楚知晓终止用工的权利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经济补偿纠纷。劳动者也要了解自身权益和用工规则,若继续工作就明确双方劳动关系性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