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的周期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那天开始算,45天之内给出裁决结果。要是案子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话,得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通过批准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长的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5天,所以正常情况下,最多60天就得作出裁决。
2、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5天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要是觉得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这个案子,并且通知申请人;要是觉得不符合条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受理,还会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另外,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要在10天内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3、要是遇到需要鉴定等法定的特殊情况,仲裁审理就会暂时停下来,等相关程序都弄完了再接着审理。这种情况下,整个仲裁周期就会变长。所以,当事人得时刻留意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要求配合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