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延期还会书面通知当事人,不过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十五日。
这意味着,通常劳动仲裁结果会在四十五日内出来。要是案件复杂,获批后最多能再延长十五日,也就是最晚六十日会有结果。
要是逾期没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申请劳动仲裁后,当事人要留意仲裁委的时间安排。要是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还没出结果,当事人可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保障自己在劳动争议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