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员工,得提前书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第一种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没法从事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第二种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即便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了工作岗位,还是无法胜任;第三种是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后,也没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出现这三种情况时,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是过失性辞退,也就是员工存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单位不用提前书面通知,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没有提前书面通知,又不符合能马上解除合同的情形就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生活中,有些单位可能觉得可以随意辞退员工,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员工遇到不合理辞退,要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