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 1”赔偿是劳动法律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办法。这里的“N”,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也就是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而“1”呢,是单位额外多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在“N”的赔偿年限方面,法律有不同规定。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没有高于这个标准,经济补偿的年限就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算,没有十二年的上限限制。
另外,“1”也叫代通知金,它就是固定的一个月工资,不存在年限计算的事儿。大家要注意,在计算“N + 1”赔偿时,得分清楚自己的工资情况对应哪种计算方式,这样才能准确算出自己应得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