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在职未达退休年龄员工购买社保。张女士首先并未达到退休条件(男60岁、女55岁,且连续购买社保已达十五年),且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依法享受社保、工伤等福利待遇。
二、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张女士非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据上述可知,因用人单位未尽购买社保义务,导致张女士受伤无法通过社保报销相关医疗费用,侵犯张女士本应享有的权益,直接造成一定损失。
故办案人员认为,本案焦点在于:用人单位未尽其义务为张女士购买社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本案相关信息信息可知:
1、张女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却未退休;
2、用人单位有为其购买社保的义务;
3、张女士非工伤受伤无法享受社保福利。
因此,本案中,可将用人单位列为被告追偿医疗费及医疗期间工资补助金。这就为大家解答了工伤保险待遇应否冻结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