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解除是否要给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或者在续签时降低了原来合同里约定的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接着签,这时候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多年,单位突然说续签时工资降低,劳动者肯定不愿意,这种情况下单位就有补偿义务了。补偿的金额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单位就给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不过,如果单位维持甚至提高了原来合同的约定条件来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自己不想签,合同到期自然就终止了,这种情况下单位就不用给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要是合同到期时,劳动者在单位得了职业病,或者因为工作受伤,并且被确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那就得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能得承担支付工伤待遇等赔偿责任。
法律建议:劳动者要留意合同到期时间,单位提出续签时,仔细对比条件有没有变化。要是遇到单位不按规定支付补偿的情况,记得保留好工作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用人单位也应该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