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里物品损坏了该怎么处理,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物品损坏是自然损耗造成的,按照《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租人有责任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不过要是合同里另有约定那就按约定来。这时候,承租人发现物品损坏,要尽快告诉出租人来维修,维修的费用由出租人出。要是出租人不及时来修,承租人自己修了,那费用也得出租人承担。而且因为维修影响了承租人使用房屋,承租人还能要求少收点租金,或者把租期延长。
要是物品损坏是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像使用方法不对,或者故意破坏,那承租人就得赔偿。具体赔多少,双方可以先看看物品损坏到什么程度,值多少钱,商量个赔偿的金额。要是商量不拢,就参考一下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者找专业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要是物品损坏是第三人造成的,那就由第三人来赔偿。要是找不到第三人,或者第三人没能力赔偿,在有些情况下,按照公平原则,可能出租人和承租人要一起分担损失。
为了以后少点纠纷,签租赁合同的时候,最好详细写清楚出租房里有哪些物品,这些物品是什么状态,还得说好物品损坏了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