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辞退员工,这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是有权让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
员工有两种维权办法。一种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选择了这种方式,从解除劳动合同那天起到恢复履行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得按员工原来的工资待遇给员工发工资。
另一种是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这时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得看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肯赔偿,员工也有解决办法。可以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调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员工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遇到产假期间被辞退这种事,员工不用怕,法律是保护咱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