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方面,很多人会有个疑问:变更劳动合同期限算不算签订二次合同?答案是不算。
按照规定,要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和重新订立合同不是一回事。它是在原来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对合同期限条款进行修改调整,并不是重新签一份新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对原合同内容做部分变更,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还是基于原来的劳动合同,合同主体和其他主要条款基本没变化。
举个例子,原本合同期限是一年,经过双方商量,把期限改成了两年。这种变更并没有破坏合同本身的连续性和整体性,只是在时间上做了调整。所以,变更劳动合同期限不能当成签订了第二次劳动合同,也不会像签订二次合同那样,触发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大家要注意这个区别,避免在劳动合同问题上出现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