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职场生活里,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哺乳期女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还有哺乳期内时,单位不能以该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像员工能力不够不能胜任工作这类情况,以及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等理由,和哺乳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是哺乳期女员工自己有严重过错,符合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比如女员工在试用期时就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标准,或者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又或者因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带来了重大损失等,在这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辞退了哺乳期女员工,女员工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女员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女员工不想再继续在这个单位工作,或者劳动合同没办法再继续履行了,那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员工支付赔偿金。
给哺乳期女员工的法律建议是,要清楚了解自己在哺乳期的合法权益,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要是遇到单位违法辞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和单位沟通,沟通不成可以寻求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用人单位也应该依法办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