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和孕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表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解除劳动合同,这里面没有把孕妇排除在外。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和怀孕女职工自愿平等地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致意见,这种解除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但实际操作时,协商过程得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协商解除后,双方得签书面解除协议,把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经济补偿等内容写清楚。
经济补偿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来。通常,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大家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一定要严格按法律要求操作,避免纠纷。如果对具体操作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