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就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辞退孕期员工,员工有两种维权途径和对应的赔偿情况。
要是员工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用人单位就得继续履行。从员工被辞退到恢复劳动关系这段时间,如果员工没上班是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单位就得按照员工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支付这段时间的工资。比如小李怀孕后被单位辞退,后来通过维权恢复了劳动关系,在被辞退到恢复工作这段时间,单位就要按她正常上班的工资给她发钱。
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孕期员工遇到单位辞退,能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