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撤场往往会让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一般来说,这种时候员工能拿到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的原因撤场,导致劳动合同终止,这就属于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不过也有例外。要是单位撤场后,给员工安排了合理的新工作岗位,新岗位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和原来的岗位差不多,可员工就是拒绝接受,这种情况下单位可能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所以,员工遇到单位撤场的情况,得看看单位后续的安排,再判断自己能不能拿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