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工作不积极为由辞退员工的情况不少见,员工遇到这种事,可按下面的办法处理。
关键先判断公司辞退合不合法。公司要靠工作不积极来解除劳动合同,得有实实在在能证明员工工作不积极的证据。而且公司的规章制度得明文规定,工作不积极算严重违纪,达到能解除合同的程度,并且这个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还得向员工公示过才行。要是公司拿不出证据,或者规章制度本身不合法,那辞退就是违法解除。
要是觉得公司辞退违法,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要求接着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合同没法继续履行,或者员工不想继续干了,那就可以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要是协商没谈拢,员工就要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辞退通知这些都留好。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