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排在最后,可不代表员工就不能胜任工作。从法律层面来讲,“不能胜任工作”指的是员工没办法按照劳动合同里的约定完成任务,或者达不到同工种、同岗位其他人的工作量。但绩效排末尾只是在一定范围内的相对排名结果,可能有好多原因会导致员工排到末尾,像整个团队业绩都特别好,或者考核标准不太合理等。
2、在实际的司法案例中,判断员工能不能胜任工作,要综合考虑好多方面。单位得制定明确、合理又合法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这个标准得和员工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相符合,而且要让员工都知道。要是员工真的没达到考核标准,单位还得给员工培训或者调岗。培训或者调岗之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才能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3、所以,光凭绩效排末尾就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理由是不充分的。要是单位拿这个理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员工有权利要求继续工作,或者让单位给赔偿金。